对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的建议
2018-02-07 2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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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分区规划内容的建议

对维明街、自强路、中华大街、裕华路围成的小区,是否可不规划成单纯的行政区?若能在这一区原规划的省政府办公楼群周围保留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设施,并使都与绿地环绕,则一来可节省大量资金;二来青少年学生可给政府机关带来清新活泼的生气;三可体现政府对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重视,体现科教兴国、科教兴省的战略,是真实、具体的体现而不是空洞、抽象的说教;四是,若能将政府楼群、学校建筑及绿地设计得和谐、完善,融为一体,象芬兰建筑大师阿尔瓦·阿尔托设计的某市市政中心那样,既体现它的庄严感,体现理性、崇高、权力,又表现平易性,自然、亲近,与群众血肉相联。这样,必可避免与某些城市的雷同,在全国独树一帜,甚至可能博得国际建筑界的好评,成为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杰作。因为这一区周围有许多省政府干部职工居住,此方案可望能得到省政府的赞同和支持。

二、对搞好城市规划的建议

1、对各分区和全市人口数量的规划,可借鉴以前此类规划往往被突破的经验。从我省城市化水平偏低、城市人口将有大发展的趋势考虑,对此不宜作具体而微的规划,而以作大略的概算、留有一定的余地为好。

2、要有配套的财政规划。整个城市规划无疑具有技术的先进性;而要落实,还要有相应的物力、财力作保证。比如,哪些公共设施由政府投资兴办?哪些项目可发挥民间的力量、由社会筹资兴办?每年省级财政能支持多少,市、区财政各拿多少?要将城市十年规划在相应的财政规划(预算)中得到保证。

3、对2010年以后(或可到2050年)的城市发展远景应有战略的规划构想,并与此十年规划方案相衔接。在此是否要注意避免把省会变成“大一统”城市的倾向,即建成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所有方面的“中心”;考虑到省会与北京、天津的区别和联系,与省内其他城市的社会分工、与广大农村的平衡、协调发展,从全国和地区发展的整体高度出发,制定出真正科学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造福子孙后代的城市发展规划。

4、现在的规划方案经征询意见修改后,应经市人大会议正式批准通过,最后形成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公布,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以后无特殊情况,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人们经验的积累和认识的提高,今后对规划的局部或小范围设计可能有所改动,应留有适当微调的余地,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这些程序在规划通过时就要明确规定下来。

1999年12月12日

注:此文在1999年《石家庄市城市分区征询意见展览》展出期间,提出对石市分区规划和城市规划提出建议,获得优秀建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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